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莫愁女士、章剑生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朱善银先生组成,其中专业会计人士李莫愁女士担任召集人。2025 年 11 月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表决。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1、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第七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3、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委员一
会第五次会议 18 日 4、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致通过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6、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7、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
会第六次会议 25 日 致通过
1、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第七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8 月 摘要; 全体委员一
会第七次会议 22 日 2、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致通过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七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10 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
会第八次会议 24 日 致通过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特别关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有所变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合规性,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经核查,未发现需特别关注的重大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提建议具有专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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