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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59:44 股吧网页版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明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明阳)

本人余明阳,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余明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沱牌曲酒总裁(2000-2002)、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委员、安泰经管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担任中国公关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行为科学学会会长等职,曾获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特别公共关系金奖”(加拿大多伦多),并发表论
文 200 余篇,出版著作 60 多部,2010 年获国际信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莫斯科),
2022 年位列首届“胡润百学·中国商学院教授学术活跃度榜”全国第二。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加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勤勉审慎的态度履行职责,
积极参会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动态。任职以来,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在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审慎判断的基础上,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会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 情况 次数

加会议

余明阳 2 2 0 0 否 同意 1

任职期内,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 主动倾听中小股东声音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其诉求与关切。不定期查看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留言,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督促管理层及时、准确回复,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三) 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会,持续熟悉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制度执行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有效保障了履职所需的知情权和沟通渠道。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及时汇报经营进展和重大事项,并就关注问题予以说明,为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 法规政策学习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学
习,系统研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效提升风险识别与合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亦对公司可转债赎回等专项事项履行了监督与审议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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