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涵盖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领域及重要子公司。信永中和遵循审计程序和方法,有序实施审计
项目,基于与公司商定时间安排,完成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及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就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重点、审计方案、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外审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指导完善外部审计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掌握外部审计工作进展,定期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沟通重要审计发现,重点关注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监管新规实施等情况,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研究信永中和提出的管理建议,督促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及持续评估,促进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有效提升。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发挥委员会专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掌握审计工作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