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3:07:01 股吧网页版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轮值制度(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担当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组织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换位思考、沟通协同与协调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职位采用轮值制度,轮值总经理人选来自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轮值总经理的职责

1、轮值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总经理相应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轮值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董事会可以聘任和解聘轮值总经理。

第四条 轮值总经理任期半年,连选可以连任。

如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经理职务。

第五条 轮值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工作评价事项参照公
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和/或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