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8号)批复,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3,703,532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10.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6,238,898.36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三星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玺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定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3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1.0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
《三星新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1.04 元/股调整为 10.86 元/股。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3 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由于
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86 元/股调整为10.73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53,703,532 股,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认购,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8 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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