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海峰,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为会计、法律、公司所从事行业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谢树志先生、王海峰女士和杨渊先生。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海峰,女,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就职于安徽省公安厅,任三级警
司;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访问学者;2009 年
1 月至2011 年1 月就职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任副处长职务;1997年 2 月
至今就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任国际法室主任,研究员;1997 年 9 月
至 2016 年 4 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兼职律师;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
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兼职律师;现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非洲统一商法组织(OHADA)、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2025 年
12 月,本人参加了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 训班”并完成全部课程的培训,培训结束收到相关单位颁发的培训证书。
(三)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未曾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职,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公司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应出席 是否连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次
缺席次数 自出席会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谢树志 3 3 0 0 否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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