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9 16:15:01 股吧网页版
捷昌驱动: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昌驱动”)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 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5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67.5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32.4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已更名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已更名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69,232.42 27,232.42 33,636.31 123.52

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 20,000.00 20,000.00 21,345.74 106.73
造项目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2,200.00 8,281.43 8,281.43 100.00

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2,000.00 33,005.75 78.59

补充流动资金 34,700.00 34,700.00 34,700.00 100.00

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 13,918.57 15,043.53 108.08
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46,132.42 146,1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