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雅芳)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谢雅芳,女,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
高级会计师,硕士学历。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浙江省优秀总会计师等,曾任杭州市商业局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目前兼任万安科技(002590)、龙元建设(600491)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
加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加会议 数
谢雅芳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文件,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多渠道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并审议相关会议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并就会议审议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化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最新内部控制和经营情况,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等事项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给予专业建议。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
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对关键事项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