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 年度,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
组成相应调整。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胡国柳先生和董事 YU BIN(余斌)先生组成,其中刘玉龙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函》的议案,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初步沟通;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二)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对内控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五)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等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过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及监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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