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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38:06 股吧网页版
捷昌驱动: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玉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玉龙)

本人刘玉龙,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玉龙,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教师、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
司内控经理、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浙江总会计师协会税务咨询委员会副主
任、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民生健康(301507)、南华期货(603093)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
加公司召开的各次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帮助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和内控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报告期内,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自参加会 数



刘玉龙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以严谨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各项事项发表意见,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并审议相关会议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并就会议审议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化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任职期间,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专业化沟通,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审计程序执行合规有效性、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等相关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议委员会委员的监督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内控体系持续完善。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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