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麒麟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 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5,2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5,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82,085,0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的 资 金 人 民 币
1,039,840,000.00 元。2017 年 3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年初余额 10,248.54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0.00
减: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 0.04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0.00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98.38
减:项目结项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项目 金额(万元)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346.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与全资子公司济南金
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与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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