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海波作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任期内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海波,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自 1993 年起,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展总监、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凯鑫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现任上海麦
腾永联科创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李海波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换届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2025年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现场/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通讯方式) 加会议
李海波 1 1 0 0 否 1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通讯方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0
提名委员会 1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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