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
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六条 公司必须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实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一致性。
(一)实质性:披露的信息能对企业、利益相关方的决策和价值创造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二)真实性: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进行披露,如实反映企业客观情况。
(三)准确性:以利益相关方的判断能力作为准确理解披露信息的标准,内
容不含有误导性陈述,
(四)完整性:应披露对利益相关方做出价值判断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所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全面具体。
(五)一致性:使用一致的披露统计方法,使披露的信息能为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七条 公司 ESG 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要求,将 ESG 理念融
入公司发展战略,系统设计,整体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最大化,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践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注重公司可持续经营与盈利的同时,关注对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带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九条 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公司 ESG 体系建设,强化实践推广树立品牌
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分阶段逐步提高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ESG 表现水平。
第十条 公司将 ESG 实践贯彻落实到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理清工作
流程,建立顺畅的 ESG 管理机制,建立 ESG 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提升针对性与沟通力,逐步形成“公司董事会审核决策、ESG 委员会统筹管理、ESG 工作小组及各部门落实实践、所属各单位积极参与”的权责明晰、流程规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
织实施。
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下设 ESG 工作小组,负
责 ESG 工作的开展,公司总裁任小组组长,公司各业务板块负责人、各职能部
门负责人为小组组员;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是 ESG 工作的执行单位;
(四)证券部是负责 ESG 职责相关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责任为:
(一)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审定公司的 ESG 报告,
对 ESG 公布工作中的重大议题、工作目标、信息披露、对外报告等进行讨论、评估、审批;
(二)ESG 委员会及 ESG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研究实
质性议题,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及 ESG 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为 ESG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 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四)证券部为 ESG 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负责了解利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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