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18:08:42 股吧网页版
高能环境:高能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公司为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将在符合包括《上市规则》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等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监管规定关于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
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体如下,请各位董事逐项审议:

(一)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全部境外上市股份(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为境外上市股份(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
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包括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的香港公开发售,以及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新股,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新股。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情况等加以决定。

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