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高能环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高能环境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开始和结束时间、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参加审计的人员等,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鉴于年
审注册会计师已出具初步审计意见,本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高能环境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高能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高能环境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高能环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收费合理,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会计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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