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相关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根据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00,000 元变更为
598,119,472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00,000,000 股变更为 598,119,472 股。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适应上市公司
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598,119,472 元。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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