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8:10:42 股吧网页版
康辰药业:康辰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5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6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 7 号院 3 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董事薪酬 2025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非表决事项:听取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方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休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确认参会资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前十分钟向公司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发言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六、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提前向公司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七、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发言或质询。

八、股东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5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