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每股 16.73 元。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8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
宜,实际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并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成了现金红利发放。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0。
本次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17.03-0.3=16.73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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