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986,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2%。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3、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8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
宜,实际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完成了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事宜,实际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 万股限制性股票。
8、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9、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向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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