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 东尼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协议约定,各方确认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先决条件已全部成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收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 5,000 万元。此外,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付款先决条件之一,公司已将持有的东尼新能源股权数额 512.3367 万元质押给湖州东利。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战略聚焦主业,迅速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转让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合计 31.698%股权,其中 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东利”)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为 23,000.00 万元;10%股权转让给东尼新能源核心管理团队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兰知春序”)用以股权激励,交易对价为3,335.67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尼新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 65%减少至 33.302%,东尼新能源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转
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后,各方签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激励协议、
股东协议等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确认首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先决条件已全
部成就,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 12,00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 年 4 月 23 日,东尼新能源完成了公司 10%股权转让给湖州兰知春序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日,公司收到湖州兰知春序的第一期款项(股权转让总价
款的 10%)333.5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经各方确认,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先决条件已全部成就,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收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 5,000 万元,其中湖州东利 2,173.91 万
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 2,826.09 万元。此外,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付款先决条件之一,公司已将持有的东尼新能源股权数额 512.3367 万元(占东尼新能源总股本的比例为 33.302%)质押给湖州东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按照后续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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