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
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证天业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交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要点等进行了充分探讨。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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