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03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临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于 2025 年 6 月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形成了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2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28,020,000张,2,802,000 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2、票面利率:第一年 0.1%、第二年 0.3%、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年 1.5%、
第六年 2.0%。
3、债券到期赎回: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2025 年 7 月 1 日,T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52.4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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