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目录
释义......2
正文......4
一、 本次调整事项的批准与授权......4
二、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7
三、 结论意见......7
释义
除非另有定义,在本法律意见中,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序号 简称 全称
1 纵横通信或公司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3 本次调整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4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
的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5 激励对象 指 本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6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
须为交易日
7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在有效期限
内行使权利,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8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9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足的条件
1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2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3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4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17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8 本所 指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19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份《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
20 本法律意见 指 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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