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7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1/10 - 2025/11/11 2025/11/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9 月 29 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29,338,294 股,较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29,338,293 股增加 1 股,股本增加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所致,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 6,926,8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为 222,411,49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48,229.88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2,411,494×0.02)÷229,338,294≈0.0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
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2)÷(1+0)=(前收盘价格-0.02)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1/10 - 2025/11/11 2025/11/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除自行发放对象以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苏维锋、林爱华、吴海涛、濮澍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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