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1,713,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716,981.13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46,996,018.87 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87,344.9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存续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
公司杭州西兴科创 571907097910608 目(一期) 已注销
支行[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3239280001423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53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310659000130006759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已注销
公司杭州运河支行 0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朝晖 76780180806601688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支行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变更名称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科创支行”。
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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