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工作中,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范明曦,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历。2003年7月至2008年10月先后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环球市场部门分析师、副经理、副总裁;2008年10月至2024年3月先后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25年6月起兼任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范明曦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即2025年9月11日)起计算。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列 列席股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 次未亲自出 席股东会次 东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数
4 0 4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报告期内任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12月31日),应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按时以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并通过现场办公、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治理架构、内控建设等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就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全面了解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持续关注监管动态,积极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交易所相关规则,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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