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9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包括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独立董事葛伟军先生、非独立董事侯军呈先生,其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担任。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范明曦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范明曦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马冬明先生、葛伟军先生、范明曦女士,其中马冬明先生为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完成阶段事项》。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
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内审部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4)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审部履职情况报告》。
(5)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全程跟进了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天健事务所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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