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艳森)
本人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起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届满离任。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
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艳森:女,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高级经
济师,宁波市造价协会会长、宁波市内审协会监事长、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监事长,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8 年 12 月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2010
年 11 月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称号,2017 年 7 月被浙江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 2015-2016 年度优秀注册会计师,2019-2021 连续三年被海曙区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除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
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刘艳森 4 4 0 0 0 否 3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4 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
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于 2025 年度任职
期间参加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1 第六届第十次 2025.03.25 1、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第六届第十一次 2025.04.22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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