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9.69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天健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756
家,收费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8 月 1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及 2025 年 9 月 5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2 月及 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多次充分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3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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