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独立董事蒋彦女士 、 ZUOXIAOLEI(左小蕾)女士及非独立董事邵彩梅女士组成,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蒋彦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6 项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 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2025 年 8 月 13 日 审议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次会议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蒋彦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3
ZUO XIAOLEI(左小蕾)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3/3
邵彩梅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3/3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客观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指导内审工作有效运作,确保内部审计独立、有效运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各期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事前审阅与事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亦未发现相关财务信息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与容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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