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6 年 4 月 16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黄小卫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麒盛科技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麒盛科技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2,991,62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418,826.94 元(含税 ),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09%。。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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