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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03:25 股吧网页版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

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及张学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94.9777%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标的资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印发《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 号),核准公司向薛永发行 37,728,224 股股份、向梁金发行 2,318,467股股份、向谢志懋发行 1,730,977 股股份、向薛占青发行 1,659,611 股股份、向薛战峰发行 1,622,893 股股份、向张宝发行 1,163,05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过户协议》,对标的资产过户相关事项
予以明确;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与薛永、三顺投资、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签订了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利润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合同主体为,甲方:公司,乙方:薛永、三顺投资、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

(二)业绩承诺期

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三)业绩承诺情况

乙方承诺欣源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000.00 万元、21,000.00 万元、21,000.00 万元,且欣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总和不低于 6 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各方同意,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欣源股份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截至《补偿协议》签署之日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的项目及就该项目(正在或未来)进行技改的部分,以及“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10 万吨项目”)中的4 万吨石墨化新生产线(该新生产线应独立核算)(上述项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项目”),但不包括后续建设的“10 万吨项目”中 4 万吨前驱体生产部分(以下简称“4 万吨前驱体产线”)等其他部分或者“10 万吨项目”以外其他新项目。另外,若未来 4 万吨前驱体产线部分或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则前述 4万吨石墨化新生产线应优先与 4 万吨前驱体产线协作生产并组成一体化生产线;该等情形下,该一体化生产线中利用 4 万吨石墨化新生产线进行的生产视为为 4万吨前驱体产线提供代加工服务,其结算价格应以各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准]。

如果欣源股份在《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数(即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以下简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依据《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四)利润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若欣源股份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乙方承诺按以下计算公式分别且连带地向甲方提供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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