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部分回复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620号
目录
问题 3.关于预付款项。 1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11
问题 5.关于募投项目。 1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之部分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4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提出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会计师”或“我们”)就公司己回复部分(即问题 3至问题 5)有关涉及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作如下说明。
注:如无特别说明,下述表格数据的交易规模为总交易额,收入交易规模为收入总交易额,成本交易规模为成本总交易额。
问题 3.关于预付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预付款项账面余额为 76.93 亿元,同比增长约 70%,
自上市以来每年持续增长;本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0.44 亿元,同比增长约 182%。
请公司:(1)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单位名称、本年度交易金额、采购内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供应商的商品交付周期,截至目前的交付进展,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况,交付商品是否已实现销售;(3)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及本年度的交易规模,说明预付款项长期维持较大规模,以及本年度发生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供应商的信用资质、过往履约情况等,说明本年度坏账计提比例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出现信用资质明显恶化的情况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5)补充披露公司预付款项的决策机制及审批流程,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对于预付款项资金安全是否存在充分的保障机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单位名称、本年度交易金额、采购内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单位名称、本年度交易金额、采购内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本年度交易金 采购内容 是否为新 是否存在
额(不含税) 增供应商 关联关系
1 娄底市五江实业 26,750.83 3,532.77 石油焦 是 否
有限公司
无锡畅联信息产 毛菜油(非转基
2 业发展有限公司 23,578.16 82,030.16 因)、棉花皮棉、 是 否
皮棉
3 苏州聚翔玻璃科 18,577.51 22,784.05 玻璃 否 否
技有限公司
钛精矿、高钛
江苏长链数字科 渣、聚乙烯、聚 是,控股子
4 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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