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部分回复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07号
目录
问题 1.关于收入确认。 1
问题 2.关于内部控制。 2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之部分回复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0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4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提出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会计师”或“我们”)已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就公司己回复部分(即问题 3 至问题 5)有关涉及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
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回复;我们对公司本次回复部分(即问题 1 至问题 2)有关涉及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作如下说明。
注:若无特别说别明,本回复报告所列表格数字单位均为万元。
问题 1.关于收入确认。
年报显示,公司 2024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36.23 亿元、121.05 亿元、
145.14 亿元和 133.43 亿元,前三季度收入金额与前期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不一致,差异比例分别为-16.21%、-10.23%和-15.91%。公司解释系通过进一步核查,对部分交易按净额法确认,并对前三季度收入进行了修正。
请公司:(1)对照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模式,补充披露本年度对营业收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的判断依据;(2)对照 2020-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确认方式,说明营业收入确认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主要原因,并请进一步排查在以往年度中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方法不一致或存在错误未更正的情形;(3)结合公司业务模式的调整情况,说明对前三季度部分交易改按净额
法确认的原因并及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4)为应对上述问题已采取的整改手段,并排查是否仍存在仅保存客户签收单、缺乏有效证明公司取得或拥有商品控制权的相关单据而仍然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交易,如存在,请说明未能及时发现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对照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模式,补充披露本年度对营业收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的判断依据;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该业务产品主要涉及涂料化工相关产品、卫生用品相关产品、玻璃相关产品、化肥相关产品、粮油相关产品等。本年度公司的业务开展模式较前期未发生变更,网上商品交易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99.65%。
公司的销售及采购为独立环节,客户通过公司多多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城(多多超市)选择所需商品进行下单采购,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交易数据及未来的市场预测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或通过预付款方式要求供应商备货。多多超市(多多自营)由公司根据具体的交易品种、商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因素进行客户与供应商的自主匹配,最终呈现的结果是“多对多”的采销对应关系,即销售给一个大客户的商品是从多个供应商分散采购的,从一个供应商采购的商品最终销售给多个不同的客户,同时,公司的采购订单一般有多个销售订单相对应。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由公司自主确认具体单笔交易订单的交易双方,主导并参与具体交易的采购、销售、发货、签收、结算、开票、收付款等全业务流程环节。
公司按照对下游的交付是否存在合同标的物理空间移动(即实物流转方式),将交易区分为存在物理空间移动(有实物流转)、不存在物理空间移动(货权转移,无实物流转)两大类模式。存在物理空间移动是指公司交付的下游客户需要进行实际货物提取,依据客户的具体提货类型划分为客户自提、供应商直发和多多物流配送三种;不存在物理空间移动是指公司交付的下游客户不需要进行实际货物提取,而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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