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旭辉等 25 名股东持有的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新材”)99.9978%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北
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回复
《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北京韩建河山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书》,聘请其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的独立财务顾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
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17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编号:2026-021、2026-022)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重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全部聘任工作,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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