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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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6-0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陈旭辉等 25 名股东持有的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9978%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审阅机构;
4、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必备的证券服务机构。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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