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99.9%股权出售给河北清
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前述交易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完成股东信息变更手续。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清青环保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在股权转让前公司为清青环保提供了日常经营性借款,鉴于在股权转让时清青环保无法清偿对公司的债务,故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情形,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清青环保签订了《债务豁免及还款协议》,该
协议于2025年12月18日已生效。清青环保分三期偿还往来款本金750万元及利息,
其分别应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归还往来款本金 200 万元及对应利息;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归还往来款本金 200 万元及对应利息;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归还往来款本金 350 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按年利率 1.5%标准计算。
根据《债务豁免及还款协议》约定,清青环保应当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
公司归还第一期往来款本金 200 万元及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青环保仍未归还第一期往来款本金 200 万元及利息,借款已逾期。
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
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韩建河山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2025-069、2025-074、2025-075)。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060121387XH
3、法定代表人:李怀臣
4、注册资本:11,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5 日
6、登记机关: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 558 号
8、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废水治理的设计及施工、大气污染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及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金属材料的销售。
9、股东情况:河北清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99.9%股权,贾英杰持有 0.1%股权。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向清青环保发出了《催款函》,提醒清青环保第一期财务资助款即将到期,督促其按约定期限偿还往来款本金及利息。公司与清青环保积极协商其还款事宜,以妥善处理其财务资助逾期事项,督促其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归还财务资助款。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并保留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降低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逾期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原子公司清青环保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余额的本金为750万元,系清青环保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5%。本次逾期未收回的第一期本金为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89%。截至目前,前述逾期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被动对清青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高度关注财务资助逾期情形,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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