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的津贴于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次月计算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有权按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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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四)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五)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八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月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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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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