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20:44:46 股吧网页版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屈哲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屈哲锋,197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历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杭州品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兼首席专家顾问,兼任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46)、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热联皖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屈哲锋 2 2 0

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表决 未亲自参加

屈哲锋 5 5 0 1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结合专业特长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内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半年度和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参加会议、走访公司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形式,为我提供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动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