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清源股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3 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700.4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99.53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
市募集说明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 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
额 拟投资额 金额
1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35,383.33 33,200.00 1,631.73
2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8,162.08 1,800.00 118.9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4,299.53 14,302.27
合计 58,545.41 49,299.53 16,052.94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所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已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52.94 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董事会审批额度中的 16,500.00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79.72 万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826.31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在授权额度内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 16,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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