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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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3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如下:
一、专项说明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公 司 对 下 属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34,886,90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3.71%。该等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
超出股东会审批的额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参股的企业提供担保。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郭晓梅、宋兵、贾春浩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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