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厦门 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幢 16-17、25、27 楼
厦门·上海·福州·泉州·龙岩
http://www.tenetlaw.com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6〕天衡意字第 054 号
致: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林沈纬、曹化宇律师,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现行有效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就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审阅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文件、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引 言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清源股份、本公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所 指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激励计划指派的承
办律师
激励计划/本次激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励计划 计划
《激励计划》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
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
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激励对象 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
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
解除限售期 指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