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认真履行、勤勉尽职,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业务合伙人担任。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宝珠,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宝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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