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清源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3 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700.4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99.53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
市募集说明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 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
额 拟投资额 金额
1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35,383.33 33,200.00 1,631.73
2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8,162.08 1,800.00 118.9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4,299.53 14,302.27
合计 58,545.41 49,299.53 16,052.94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所致。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2026 年 4 月 2027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建设。受募集资金实际到位进度与原计划安排有所差异影响,加之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仍处于持续建设阶段,为确保研发中心建设质量、设备配置标准及未来研发能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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