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5 月
目 录
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二、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
三、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议案十六: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 邵树伟
18.02 道峰
18.03 邵秋萍
18.04 丁阿静
议案十九: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 路小军
19.02 熊焰韧
19.03 蒋海军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 13:30 前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日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当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 9:15-15:00。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
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