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37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7/6 - 2026/7/7 2026/7/7 2026/7/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股份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6,232 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 130 万股
后的股数 26,102 万股,以 26,102 万股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657.74 万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由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差
异化权益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61,020,000×0.37)÷262,320,000≈0.3682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261,020,000×0.4)÷262,320,000≈0.398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682)÷(1+0.3980)=(前收盘价格-0.3682)/1.398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7/6 - 2026/7/7 2026/7/7 2026/7/7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控股股东邵树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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