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本次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约定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机构,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能有效补充营运资金,充分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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