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有效的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水平、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PDFI)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能够有效的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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