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少河)
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各种会议,基于专业知识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已于 2025 年 3 月届满,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少河先生、王锦武先生和陈雄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未发生变化。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工作履历
蔡少河,1961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曾任国营澄海酒厂财务组长,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雅安正兴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澄海区政协委员、汕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会的次数
7 7 3 0 4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关注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阅读公司及会计师提供的各项材料,询问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具体进度,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进度,要求公司全力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督促审计
机构履职尽责,守好底线,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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