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锦武)
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已于 2025 年 3 月届满,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少河先生、王锦武先生和陈雄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未发生变化。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工作履历的情况
王锦武: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毕业于汕头大学英
中文秘书专业和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曾任爱多集团副总经理、广东创鸿集团董事长助理、经纬集团华南广场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国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猎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汕头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 年廉洁征兵监督员。现任汕头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汕头市阳光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汕头市公益基金会监事长。兼任汕头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中国火炬创业导师、汕头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中国民主同盟汕头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经济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顾问、汕头大学创业学院企业导师、MBA 教育中心企业导师、汕头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汕头市投资促进局招商顾问、泰国博仁大学国际中文学院企业导师。曾获得中国优秀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第五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汕头市社会组织十大领军人物、中国民主同盟汕头市委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22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责,累计出席公司董事会 7次,股东会 4 次,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的现象。在深入了解会议材料的基础上,本人经审慎考虑后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的次数
7 7 2 0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资料,了解决策所需信息;会议中,本人基于自身管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就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对公司运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对会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本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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